律師解答:
民間借貸未約定利息起訴后是可以主張的,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應視為不支付利息,因此,只需返還本金,無需返還利息。但是,這并不代表任何時候都不需要返還利息。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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