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離婚后不需要去民政局辦離婚證。法院的生效離婚判決書的效力是等同于離婚證的。
一、判決書隱私太多怎樣換離婚證
在我國法律規定的制度中,只有兩種離婚方式,一種是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民政局會給當事人發一本《離婚證》,這是兩個人解除婚姻關系的憑證。另外一種離婚的方式就是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無法簽訂離婚協議書時,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當事人收到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后,還需要換取《離婚證》嗎?答案是不需要的。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即是當事人解除婚姻關系的憑證。與《離婚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意義。當初能決定結婚在一起,雙方一定是有感情的。如果感情出現了破裂,雙方多溝通盡量不要輕易離婚。如果確實不能繼續生活下去,不管是《離婚證》還是判決書,都要把它給收好,它是你下一次能夠辦理結婚證,進入下一段婚姻生活的憑證。
二、離婚需要多少時間
離婚需要一個月到兩年的時間,離婚可以選擇協商離婚和訴訟離婚其中一種方式,具體情況如下:
1、協議離婚最短需要30天,此為離婚冷靜期的規定;
2、訴訟離婚需要一個月到兩年。具體離婚案件一審審理期限一般是六個月,上訴期限是十五日,若期間上訴啟動二審,一般應當在三個月內審結。
一、離婚的流程如下:
1、準備離婚協議。男女雙方必須簽訂一份書面離婚協議,離婚協議必須包括雙方是自愿離婚和對子女的撫養、財產以及債務等事項協商一致;
2、申請受理。男女雙方需拿著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書面離婚協議等材料親自去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
3、冷靜期。申請離婚登記之日起30天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就是所謂的30天冷靜期;
4、審查和發證。如果30天滿了,自第31天開始至第60天,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民政局去申請領離婚證。
二、判決離婚的不需要辦理離婚證,具體情況如下:
1、法院的生效離婚判決書的效力是等同于離婚證;
2、已生效的離婚判決具有從法律上解除婚姻關系的效力,也就是說從離婚判決生效時男女雙方就已經解除了婚姻關系。
總而言之,協議離婚最短需要30天,訴訟離婚需要一個月到兩年的時間。
三、離婚需要的手續有哪些
離婚分為兩種,一種是夫妻雙方直接攜帶結婚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書等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解除婚姻關系,符合條件的民政局會出具離婚證;另一種是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依法向當事人出具的民事判決書發生效力后等同于離婚證(即離婚判決生效后,雙方的婚姻關系自然解除)。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