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險公司要在賠付協議達成以后的10天內完成支付賠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賠時,保險公司如果認為需補交有關證明和資料,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對方。
材料齊全后,保險公司應當及時做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30天內做出核定,并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對方。
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賠付協議達成后10天內支付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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