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律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辭退,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和補償。如果公司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下屬的勞動監察進行投訴。
2、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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