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的租金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一、商鋪退租違約金怎么算
如果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如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為一個月的租金,那么一旦違約,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個月租金同樣數額的違約金,作為違約賠償。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賃費用每月僅為1000元,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達到了一萬元,那么違約的一方可以請求降低。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費。
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有:
1、檢查出租人的財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
2、詢問租金內容、水、電、暖、氣、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3、要求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結清水、電、暖、氣等費用;
4、明確約定租賃期限、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
5、約定是否可以轉租。
房屋租賃合同由雙方協商簽訂,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采用。
三、租賃辦公用房要注意什么
租賃辦公用房要注意以下幾點:
1、出租方出租合法性;
2、承租房屋的定義和描述是否準確及房屋的交付狀態;
3、租金相關費用所包涵的內容及收費標準和付款方式;
4、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5、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6、對承租單元續租、擴租、轉租或優先購買權的約定及條件;
7、對不可抗力與合同終止的約定;雙方爭議的解決方式等。
四、租房一般程序如下:
1、租賃雙方協商確定租金、承租期限等事項;
2、擬定房屋租賃合同后,雙方簽字;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房租、交付房屋;
4、出租人攜帶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辦理房屋租賃備案。
五、房屋租賃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有合法的房屋產權證;
2、房屋為共有產權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賃的證明;
3、將住宅或者其他用房改為經營用房出租的,應當提交規劃和房管部門同意的證明;
4、房管部門直接管理公房內場地出租的,應當提交房管部門同意的證明;
5、住宅用房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住宅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
6、房屋可以正常使用。
總而言之,租賃辦公場地,出租方出租房屋必須合法,例如產權證明,出租許可證明,出租方的營業執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權證明;合同應明確出租人是否提供車位供租戶使用,是否收費;租賃稅費的承擔應約定清楚,合同中的租金價格是否含稅。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租金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限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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