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勞動者辭職不干了,但老板不發工資的,可以與老板協商,約定明確的支付工資的期限;若老板拒絕的,可由勞動行政部門來責令其限期支付;或者勞動者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提起勞動訴訟。
一、老板不給工資報警110管嗎
老板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報警的,但多數情況下報警也沒什么用。如果是欠了工資,或者沒有準時發工資。員工是可以立即辭職,并且找勞動監察部門處理,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按照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二、酒店老板不發工資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酒店老板不發工資的處理方式有:
1、勞動者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2、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與酒店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酒店支付拖欠工資和賠償金;
3、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4、勞動者有欠條的,也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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