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審理程序:
1、主張解除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2、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參加庭前調解;
3、調解有效的,終止審理,法院出具離婚調解書;
4、調解無效的,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如果法院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依法判決二人離婚。
一、夫妻一方不肯離婚怎么辦?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當事人不肯離婚,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程序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提交起訴狀,寫明訴訟請求、訴訟理由和訴訟證據;法院應當先行調解,調解有效的,終止審理;調解無效的,法院會組織合議庭進行審理,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就能判決準予離婚。
二、老婆出軌如何起訴離婚
老婆出軌的,丈夫可以如下程序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1、當事人一方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并提交老婆出軌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
2、法院應當先進行調解;
3、調解有效的,終止審理;
4、調解無效的,如果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判決離婚。
三、丈夫愛家暴不愿意離婚怎么辦
老公愛家暴又不愿離婚,妻子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被家暴申請起訴離婚的流程如下:
1、當事人一方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準備好相關對方承認家庭暴力的錄音、傷害情況的照片、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醫院的診斷證明等證明被家暴的證據;
2、法院應當先進行調解;
3、調解有效的,終止審理;
4、調解無效的,如果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判決離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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