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根據刑法規定,按照詐騙罪的標準進行處理,對單位主要負責人追究刑事責任。單位犯罪判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判處刑罰。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有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法律分析
單位詐騙罪量刑標準怎么判罰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單位詐騙罪量刑的標準按詐騙罪的量刑標準進行處理,單位詐騙的對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條【單位負刑事責任的范圍】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拓展延伸
2023年單位詐騙罪量刑標準是否會有變動?
根據目前的法律體系和司法實踐,2023年單位詐騙罪量刑標準可能會根據社會發展和司法需求進行適當的調整。然而,具體是否會有變動以及變動的具體內容,還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情況和司法解釋的發布情況來確定。法律的修訂和司法解釋通常是由立法機關和最高法院等權威機構進行,并在一定程度上考慮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反饋。因此,建議及時關注法律法規的官方發布和相關權威機構的公告,以獲取最新的信息和準確的量刑標準。請注意,本回答僅供參考,具體情況請以法律法規的最新版本為準。
結語
單位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按照詐騙罪的量刑標準進行處理。對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將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和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單位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判處刑罰。具體的量刑標準可能會根據社會發展和司法需求進行調整,建議及時關注法律法規的官方發布和相關權威機構的公告,以獲取最新的信息和準確的量刑標準。請注意,本回答僅供參考,具體情況請以法律法規的最新版本為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八節 擾亂市場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三節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條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修改《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 第十二條 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實施前款行為,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二十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一百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