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離婚及相關法律依據:申請離婚需向法院提交訴狀和相關材料,經立案、調解或開庭審理后作出離婚判決。依據《民法典》,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調解無效時應準予離婚。調解無效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賭博等。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根據財產分割、鑒定等情況而定,每件費用為50元至300元,財產分割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若二審法院發回重審,則退還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法律分析
一、怎樣向法院申請離婚
1、向法院申請離婚的流程:
(1)要離婚的一方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以及其他離婚材料。
(2)法院接收材料會進行立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依法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對于離婚案件會進庭前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的,法院會開庭審理,無法挽回夫妻關系的,作出離婚的判決。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預交范圍與標準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其中上海地區的案件每件交納200元;
2、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離婚訴訟過程中發生的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當事人預交;
4、當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舉證期限內舉證,在二審或者再審期間提出新的證據致使訴訟費用增加的,增加的訴訟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
5、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將離婚案件發回重審的,應當退還上訴人已交納的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結語
離婚申請流程簡單明了,首先遞交訴狀和相關材料,法院立案并進行調解,如調解無效則開庭審理,最終作出離婚判決。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調解無效的情形下,應準予離婚。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一般每件50元至300元,上海地區為2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按照財產總額的0.5%交納。其他訴訟費用如鑒定、公告等由當事人預交。若在舉證期限內未能提供證據導致費用增加的,增加的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若二審發回重審,應退還上訴人已交納的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章 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章 離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章 結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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