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只要判決沒有發生法律效力,上訴的次數沒有限制。中國的民事訴訟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度,簡單說就是到二審就結束了,一般案件二審判決做出并送達給原被告雙方之后就立即生效,不能再次上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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