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限額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最高額抵押具有擔保債權的不特定性的特點。最高額抵押是指在最高債權限額內,對一定期限內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擔保的行為。如果沒有約定最高限額,則應當認為最高額抵押合同不成立。決算期是最終確定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的實際數額的日期。在最高額抵押合同中通常必需明確規定決算期。
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未約定決算期,如果最高額抵押合同中訂有存續期間并已經登記的,此項期間屆滿之時即為決算期。如果抵押合同登記的存續期間過長,當事人均有權提出確定合理的決算期。因此,最高額抵押合同中肯定要約定所擔保的主債權發生的期間。如果最高額抵押合同期限約定兩年,就表示抵押人對兩年內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擔保。
最高額抵押擔保期限一般有多長時間?
最高額保證的保證期間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為六個月。具體而言,最高額保證合同對于保證期間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保證期間為清償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
貸款最高額的抵押期限是多久?
最高額抵押的抵押期限如下: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沒有約定的,保證人可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對通知前發生的債權仍要承擔保證責任。
因此,最高額抵押的抵押期間一般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法律如何規定最高額抵押的
所謂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限額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
1、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經當事人同意,可以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
2、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債權轉讓的,最高額抵押權不得轉讓,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通過協議變更債權確定的期間、債權范圍以及最高債權額,但變更的內容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最高額抵押與一般抵押的區別是什么?
最高額抵押權是為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的擔保,即設定最高額抵押時,債權尚未發生,為保證將來債權的實現,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協議商定擔保的最高債權額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財產在此額度內對債權作擔保。
抵押權最高額轉讓規定
最高額抵押權轉讓的規定如下:
1.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經當事人同意,可以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
2.當事人可以約定在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最高額抵押權隨部分債權的轉讓而轉讓。當事人的約定主要有以下兩種情形:
(一)部分債權轉讓的,抵押權也部分轉讓,原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額隨之相應減少。在這種情況下,轉讓的抵押權需要重新作抵押登記,原最高額抵押權需要作變更登記。
(二)部分債權轉讓的,全部抵押權隨之轉讓.未轉讓的部分債權成為無擔保債權。 該內容由 閻麗婷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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