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指的是伴有或不伴有器官功能障礙的輕微損傷。此種損傷在受傷時或在治療過程中對生命均無危險,勞動能力降低不超過三分之一。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首先,致人受傷者應當在案發后主動投案自首,再接到公安機關送達的傷情鑒定報告后,應當仔細閱讀,對鑒定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其次,致人受傷者應當在案發后積極主動與傷者協商賠償事宜,賠償傷者的損失并取得傷者的諒解,如果和傷者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并由傷者出具諒解書的,司法機關可以酌情予以從寬處罰。一般來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導致造成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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