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判決后不可以上訴,但是可以申請再審要求上一級法院處理。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兩審終審制是法院審理案件的一種審級制度,指一個案件需經兩級法院審判后方可宣告終結并發生法律效力。
一、兩審終審是什么意思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執行兩審終審制。所謂兩審終審制,是指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的審理,即告結束的審判制度。
也就是說,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宣判的判決、裁定,尚不能立即產生法律效力,而允許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上訴或抗訴,經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的判決裁定,一經宣判,立即產生法律效力。
二、民間借貸糾紛二審不服怎么辦
當事人對二審判決或裁定不服不能再提起上訴。這正是我國兩審終審制的體現。兩審終審制指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判即告終結的制度,對于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提出上訴,人民檢察院不得按照上訴審程序提出抗訴。
三、二次判決離婚不服可以再上訴嗎
法院的二審判決離婚的,當事人不可以再上訴,雙方的婚姻關系自二審判決做出之日起解除。
當事人對二審判決或裁定不服不能再提起上訴,這正是我國兩審終審制的體現。兩審終審制指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判即告終結的制度,對于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提出上訴,人民檢察院不得按照上訴審程序提出抗訴。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條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
第二百五十二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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