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上訴的期限是:如果一審法院是判決結案的,是自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如果一審是裁定結案的,是自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提起上訴。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八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離婚后還能不能上訴?
民事調解書當事人簽字后不能上訴了。
離婚案終審還能上訴嗎
離婚案終審能否上訴主要分兩類情況討論:1、如果是身份關系糾紛,原則上是二審不可上訴。因為婚姻關系到社會的穩定,不可一次再次地去變動。但法院判處不予以離婚的,則可在判決后6個月后才可再次提起離婚申請。2、如果是財產糾紛,可以上訴。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離婚財產分割不公,過了上訴期怎么辦?
雙方已離婚的,其中一方就不能上訴了,因為當事人只能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提起上訴,經過上訴期,判決書依法生效,夫妻依法解除婚姻關系。如果雙方因財產分割問題出現了糾紛,一方當事人可以在發現自己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三年內就財產糾紛向法院重新起訴,要求法院對財產進行重新分割。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七十二條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上訴法院必須受理嗎?
上訴法院不是必須受理?!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上訴,不服判決可以上訴嗎
不服判決可以上訴的。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該內容由 張嬌嬌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