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調動了,合同要重新簽訂。調動崗位屬于變更勞動合同,而變更勞動合同必須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且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來變更。因此雙方要重新訂立新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