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民法典規定,如果雙方沒有完成結婚登記手續,男方有權要求返還對方已支付的彩禮費用。雙方沒有共同生活過就離婚的,男方同樣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如果在男方的婚前行為導致了生活困難,離婚時男方也有權要求返還彩禮。另外,定親男方的悔婚禮金如果符合特定情形,彩禮仍然可以要回。
法律分析
如果雙方沒有完成結婚登記手續,男方有權要求返還對方已支付的彩禮費用。雙方沒有共同生活過就離婚的,男方同樣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如果在男方的婚前行為導致了生活困難,離婚時男方也有權要求返還彩禮。
一、新民法典彩禮規定內容
新《民法典》關于彩禮內容的規定是: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就離婚的可以請求返還彩禮;
3、男方婚前給付并導致自己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二、定親男方悔婚禮金可以要回來嗎
男方悔婚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彩禮仍然可以要回: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離婚后男方可以主張返還彩禮;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離婚后男方可以主張返還彩禮。
拓展延伸
離婚需要退彩禮三金嗎?
離婚的時候一般不用退彩禮三金,但是有兩種情形除外。第一種是夫妻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沒有實際共同生活過,離婚時男方可以請求返還彩禮。第二種是男方婚前給付彩禮導致自己生活困難,離婚時可以請求返還彩禮。
結語
彩禮是現代社會的一種傳統習俗,但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根據新民法典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完成結婚登記手續,男方有權要求返還對方已支付的彩禮費用;雙方沒有共同生活過就離婚的,男方同樣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另外,如果在男方的婚前行為導致了生活困難,離婚時男方也有權要求返還彩禮。因此,彩禮是一種傳統習俗,但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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