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沒有經濟來源想離婚,可以先分得屬于個人的共同財產,離婚后去找工作。依據我國法律的具體規定,夫妻雙方想要離婚,可以對共同財產進行劃分,超出共同財產范圍外的個人財產,屬于單方個人所有,不能由雙方平分。所以如果對于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界定不清,可以申請法院依照我國法律的具體規定來判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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