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具體情節嚴重程度而定。夫妻未離婚,一方把小孩藏起來,如果情節輕微,只是方法不當,不算犯法,更不會拘留;否則,女方可以找人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
一、辱罵他人算犯罪嗎
辱罵他人是否算犯罪,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1、情節輕微的話不構成犯罪,應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如果情節較重,則屬于犯罪行為,則構成侮辱罪。
一、侮辱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
2、在客觀方面表現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3、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二、侮辱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應予立案;
2、行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總而言之,辱罵他人是違法行為,如果情節嚴重則可能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然侮辱他人處五日的拘留或者最高五百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處最低五日、最高十日的拘留,可并處最高五百元的罰款。根據法律有關規定,如果構成侮辱罪,處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家暴能判幾年
實施家庭暴力,受害方可以向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所在單位求助,要求對施暴者者進行勸阻或調解。如果施暴者不同意調解,另一方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家暴導致一般輕微傷可以由公安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后不再處罰;若調解不成可處罰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造成受害人輕傷結果的,涉嫌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因家庭瑣事引起的傷害案件,雖然行為人給被害人所造成的損傷已經達到輕傷程度,但是行為人確有悔改表現,而且當事人雙方自愿和解,已就損害賠償問題達成協議并已給付,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如果家暴行為造成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怎樣反駁被誣告強奸的罪行
反駁被誣告強奸的罪行如下:
1、如果男女戀愛,可以證明他們是戀人:男方和女朋友發生性行為,女朋友事后反悔的,一般不算強奸罪;
2、發生性行為時,如果男方能證明當時女方確實屬于半推半就,則不屬于強奸罪;如果男方不能證明當時女方屬于半推半就,而女方有證據證明性行為違背了自己的意愿,可以按強奸罪論處;
3、行為人明知不滿14不管幼女是否自愿,一歲的幼女都應該依照規定進行性關系,以強奸罪定罪處罰;未造成嚴重后果,情節明顯輕微的,不視為犯罪。
4、還有其他方法,比如事后帶個錄音筆,藏起來,或者打電話開錄音,說出該說的,讓對方確認。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