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應當按照上一年度本企業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給予女職工生育津貼。但是,如果新公司沒有上一年平均工資,該如何發放生育津貼呢?目前法律沒有具體規定,但可以參考下面的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
1.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應當按照上一年度本企業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給予女職工生育津貼?!?p>2.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條例》第六條規定:“企業應當按照本企業上一年度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給予女職工生育津貼?!?p>3.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生育津貼的標準按照本單位女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給予?!?p>綜上所述,如果新公司沒有上一年平均工資,可以參考其他相關職工的月平均工資進行計算,但最終的發放標準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一定比例。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