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婚后借錢給父母看病,離婚的時候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結婚后借錢給父母看病所負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視情況而定:如果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則視為共同債務,否則則視為個人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一方或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維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為共同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的兩個特征:
一是須產生于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但婚前為結婚后共同生活購置物品所負的債務,應當為夫妻共同債務。
二是須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活、經營活動,包括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
二、離婚欠款如何解決
離婚欠款如何解決,必須根據欠款的具體情況進行確定。夫妻雙方選擇離婚的,應當對夫妻共同債務作出處理,夫妻雙方應當用共同財產進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應當對剩余的債務達成清償協議,達不成協議的,應當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人民法院會根據債務的具體情況,確定各自償還的數額。那么,欠款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就必須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無法全額償還的,也必須達成清償協議,同時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承擔清償責任;欠款被認定為個人債務的,另一方就沒有償還的義務,該筆債務就必須由欠款人獨自償還,即使債權人找另一半進行償還,另一半也可以直接拒絕。
哪些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1、結婚登記前,雙方以各自勞動收入,合資籌辦的結婚用品,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因此所負的債務,也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2、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各自接受父母贈與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與此同時,對父母所分給的債務也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3、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繼承所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繼承所得的債務也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4、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只要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經營所負的債務,除了另有規定之外,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5、夫妻分居期間一方或雙方為撫養孩子、贍養老人、治療疾病等所負的債務,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三、債務人死亡債務會轉移家人嗎
債務人死亡債務是否會轉移給家人視情況而定。如果該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且債務人的父母及家人沒有繼承債務人的遺產的,則不會追究到父母家人。如果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債務人死亡則需要由配偶負責償還,如果債務人的繼承人繼承了其遺產的,繼承人僅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債務。債務轉移是指債務人經債權人同意將自己的合同義務轉移給第三人承擔,債務人退出與債權人之間的關系。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七條,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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