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都使用騙術,招搖撞騙也可能獲得財產利益,這兩點相同;但是,主觀目的、犯罪手段、財物數額要求和侵犯的客體,均有不同。招搖撞騙罪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顒拥男袨?。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一、對于招搖撞騙與詐騙罪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侵犯的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對社會的正常管理活動,后者侵犯的則是公私財產的所有權。
(二)、侵犯對象不同。前者的對象既包括錢財等物質性利益,也包括非物質性利益、后者的對象則僅限于錢財
(三)、構成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只能是采用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地位、職稱的方法進行欺騙、后者則可以用任何方法進行詐騙
(四)、犯罪數額不同。前者的成立不以詐騙財物數額較大為要件、后者則必須達到規定的數額才構成犯罪
(五)、犯罪目的不同。前者行為人可以是追求物質性利益,也可以是追求非物質性利益、后者則僅限于非法占有物質性利益(公私財物)。
二、處罰:《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薄缎谭ā返诙倭鶙l【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蹲罡呷嗣穹ㄔ?、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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