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第二,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高利貸是不但不受國家法律保護,還要嚴厲打擊,可知是違法的。
第三,刑法中沒有關于高利貸的罪名,只是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貸的過程中有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高息借貸是否違法犯罪
民間的資金借貸受法律保護,合法的。但法律對民間借貸的利息作出必要限制,即約定利息不能超過國家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超過四倍的,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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