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罰單上的駕駛員本人,請持駕駛證和行車證到開出罰單的交警中隊,申請注銷原罰單。經上級交警支隊報請財政局批準后,由原開出罰單的交警中隊根據原罰單從重新開據罰單,拿著新罰單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九條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