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可以,由他人代為處理交通違章的,需要攜帶交通違章駕駛人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和代辦人的身份證、駕駛證,交通違章處罰單,現金或銀行卡到交通違章地或者駕駛證核發地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違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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