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現實生活中真的遇上高利貸的情況,債務人可以就超過法定上限利息的部分提出異議,要求按照法定上限利息部分支付利息。如果對方拒不接受,只能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十條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
第十一條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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