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消費者還可攜帶好購物憑證、商品質量檢測證明及相關證據材料直接到經營者所在地區工商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工商所投訴舉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原企業分立、合并的,可以向變更后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企業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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