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字即為擔保,需承擔清償到期債務的責任。擔保人有一般保證責任和連帶保證責任。當債務到期,債權人可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僅簽字者方為擔保人,其簽字即視為已清楚了所簽內容,因此被視為擔保人。在提供擔保時,法律責任如下:一、一般保證責任,即在債務人無法按期償還債務時,擔保人應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二、連帶保證責任,即在債務到期時,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擔保人償還債務?!睹穹ǖ洹返诹倬攀艞l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該內容由 張家齊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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