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打群架,依據年齡來判斷如何 承擔刑事責任 。不滿14周歲的, 不負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 打架致人重傷 或者已滿16周歲的人打架斗毆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十七條 第一、 二、三款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 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 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險物質罪 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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