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貸款罪的概念是:
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取得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本罪的法定刑罰為:
1、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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