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醫保病人住院政策規定: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和醫療等級、住院花費有關。
一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萬元或以下的部分,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90%,個人支付10%;起付標準超過3萬元不足4萬元,統籌基金支付95%,個人支付5%;起付標準為4萬元以上,統籌基金支付97%,個人支付3%。
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萬元或以下的部分,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87%,個人支付13%;起付標準超過3萬元不足4萬元,統籌基金支付92%,個人支付8%,醫療費用超過4萬元,統籌基金支付97%,個人支付3%。
三級醫院,起付標準達到3萬元,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85%,個人支付15%;超過3萬元不足4萬元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90%,個人支付10%;超過4萬元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95%,個人支付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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