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螞尺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吵李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悶碰高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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