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只需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可私下協議,一般是一人一半,須照顧無過錯方、女方、子女權益。房產、汽車等要按出資比例分配,協議成可訂立離婚協議書,不成可起訴到法院。
法律分析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夫妻婚后財產中的夫妻共同財產才是必須要進行分割的。關于怎樣分割,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則,先由夫妻雙方進行私下協議。一般來說,協議的分配比例為一人一半,同時還要照顧無過錯方、女方和子女的權益。房產、汽車等還可以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協議達成,就可以訂立離婚協議書,進行協議離婚。但如果協議無法達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法院依法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該內容由 信金國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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