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符合條件需要返還,若未辦理結婚手續或未實際共同生活離婚,男方生活困難可要求退還彩禮。男方起訴女方退還彩禮,法院查明屬于彩禮將判決返還。1、被起訴要返還3萬彩禮的人,如果彩禮符合條件,就需要返還,具體情況需視情況而定。
2、通常情況下,彩禮是不退的,但符合以下情形的,應當退還:
(1)雙方未曾辦理結婚手續或者沒有打算結婚;
(2)雙方結婚后沒有實際共同生活過就離婚;
(3)男方在婚前支付彩禮導致自己生活困難,在離婚時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3、男方向法院起訴要求女方退還彩禮,經過法院查明事實后認定屬于彩禮,將判決返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該內容由 馬陽陽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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