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夫妻共同財產應遵循男女平等原則、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原則、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尊重當事人意愿原則、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自行協商分割,如無法協商,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財產分割。
法律分析
夫妻離婚后,夫妻共同財產應遵循以下原則自行協商分割:
1、男女平等原則;
2、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
3、照顧無過錯一方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愿原則;
5、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如果協商失敗,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按照上述原則判決財產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該內容由 信金國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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