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查封的車車主賣了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賣出會有以下后果:
1、被查封的車輛不能過戶,只能登記在自己的名下;
2、車輛被查封,也不能辦理年檢等手續,未辦理年檢,則商業三者險可以不賠償;
3、將來一旦發生事故,自己作為車主,都要承擔連帶責任;
4、如果未經法院同意私自買賣車輛,涉嫌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嚴重的行為,包括以下行為:
(一)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二)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三)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后,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四)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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