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站只可辦理臨時身份證,需滿足以下條件:申請人必須是乘客本人,提供個人身份證號碼,丟失身份證者需提供相關證明信,證明信需注明乘客信息并加蓋認證單位公章,特殊情況可適當處理。
法律分析
高鐵站只可以辦理臨時身份證。獲得臨時旅客身份證明的條件:
1、申請補辦身份證的必須是乘客本人;
2、申請補辦身份證的人員應提供個人的身份證號碼;
3、身份證丟失,旅客個人居住地公安機關戶口登記證明、學生旅客帶學校證明信、軍人旅客帶部隊證明信、外國旅客用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認證信、其他旅客憑所持證件的發證部門證明信等可以酌情處理;
4、證明信上應注明乘客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原產地、有效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并加載認證單位的公章;
5、在派出所申請臨時旅客身份證明,特殊情況可酌情處理。
拓展延伸
身份證丟失后,如何辦理高鐵站乘車手續?
當您的身份證丟失后,您仍然可以辦理高鐵站乘車手續。首先,盡快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辦理身份證掛失手續,以確保您的身份信息安全。在前往高鐵站辦理乘車手續時,您可以攜帶掛失證明、有效身份證明(如臨時身份證、護照等)、個人照片等相關材料。到達高鐵站后,前往客運服務中心或售票窗口,向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并提供相關材料。工作人員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核實,并協助您辦理乘車手續。請注意,具體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區和高鐵站而有所差異,建議提前咨詢相關部門或查閱官方網站獲取準確信息。
結語
高鐵站只能辦理臨時身份證,申請補辦身份證的條件包括:乘客本人申請、提供個人身份證號碼、丟失身份證需提供相關證明信等。在身份證丟失后,您仍可辦理高鐵乘車手續。報案掛失后,攜帶掛失證明、有效身份證明和個人照片等材料前往高鐵站客運服務中心或售票窗口,工作人員將協助核實并辦理手續。具體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區和高鐵站而異,請提前咨詢相關部門或查閱官方網站獲取準確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第二條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第三條臨時居民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臨時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第十一條公民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應當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中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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