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沒錢名下有一輛車法院能強制執行嗎?可以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還有不懂的嗎? 該內容由 楊振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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