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電子合同如有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具有與書面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電子簽名的電子數據,在具備必要的技術保障下,如符合法律中書面簽名與書面文件的要求,則應當起到與經簽署的文書和經簽署的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在法律訴訟中,電子數據具有與其他傳統證據形式相同的可接受性,不因為其是電子數據的形式而不被接受或影響其證據力。以電子數據為載體的電子合同,不因其采用該載體形式而影響其法律效力、有效性和可執行性,只要其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就應當享有與傳統書面合同一樣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五百零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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