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駕照能當身份證用嗎
1、駕照不能當身份證用。只有身份證和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才是公民合法的身份證件,有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兵役登記、婚姻登記、收養登記、申請辦理出境手續等情形時需要出示身份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
(一)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
(二)兵役登記;
(三)婚姻登記、收養登記;
(四)申請辦理出境手續;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規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從事前款規定的有關活動,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
二、機動車駕駛人必須遵守什么規定
1、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
2、不準出借涂改或偽造的駕駛證;
3、不要把車給沒有駕照的人開;
4、不準駕駛不符合駕駛證的車輛;
5、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6、喝酒后不準開車;
7、不允許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械故障的車輛;
8、不要駕駛不符合裝載要求的車輛;
9、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允許駕駛車輛;
10、駕駛和乘坐兩輪摩托車必須佩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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