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湖南退伍義務兵、復員士官安置程序:
1、報到。退伍義務兵、復員士官須在本人回地方后30天內(以行政介紹信為準)到當地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辦理報到手續。
2、檔案接收。退伍義務兵、復員士官報到后,由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負責檔案接收,個人不允許自帶檔案。
3、落戶。本人持村(居)同意落戶證明、復員證,于次年的6月30日前到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開具落戶介紹信,到派出所落戶。
4、組織關系轉移。須在次年的6月30日前,持原部隊出具的組織關系介紹信、黨員材料,到市委組織部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
5、安置方式:
(1)農村居民(原農業)戶口的退伍義務兵、復員士官,三級以上復員士官,按照從哪里來,回哪里去的原則,復員回原籍。
(2)城鎮居民(原非農業)戶口的退伍義務兵、服現役滿一期或者二期規定年限的復員士官,由政府負責安排工作。
(3)退伍義務兵、服現役滿一期或者二期規定年限的復員士官,在部隊獲得大軍區(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的榮譽稱號及立二等功以上的(含二等功);因戰、因公致殘的五至八級殘疾軍人,由政府負責安排工作。
6、安置辦法:
(1)事業單位安置,政府負責安排工作的均可報名參加考試,遵循公開、公正、公平考試原則,按比例擇優錄取;
(2)本人申請自謀職業;
(3)企業安置。
7、檔案移交。農村居民(原農業)戶口的退伍義務兵、復員士官檔案于次年的6月30日前由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移交武裝部;政府負責安排工作且本人自愿申請自謀職業的退伍軍人檔案,安置結束后移交武裝部;分配到各企事業單位的,安置結束后檔案移交到各單位。
8、落實待遇。政府負責安排工作且本人自愿申請自謀職業的,于次年12月底前發給自謀職業金、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費。分配到各企事業單位的,由安置辦公室出具安置介紹信,必須30天內報到,于次年12月底前發給待安置期間的生活補助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移交接收計劃,做好退役軍人安置工作,完成退役軍人安置任務。
機關、群團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應當依法接收安置退役軍人,退役軍人應當接受安置。
第二十一條 對退役的軍官,國家采取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服務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轉業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德才條件以及服現役期間的職務、等級、所做貢獻、專長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崗位,確定相應的職務職級。
服現役滿規定年限,以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月領取退役金。
以復員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領取復員費。
第二十二條 對退役的軍士,國家采取逐月領取退役金、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
服現役滿規定年限,以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月領取退役金。
服現役不滿規定年限,以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領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服現役期間所做貢獻、專長等安排工作崗位。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服務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養方式安置的,由國家供養終身。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