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后如果存在過錯方的能主張違約金。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違約金不能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一、租房合同未到期能單方面解除合同嗎
租房合同未到期,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應當支付違約金。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應當按照約定賠償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如果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可以按照實際造成的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二、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相關法律法規
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在訂立租賃合同時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但是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不能低于造成的損失,也不能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1.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
2.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如果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按照自己實際因為違約行為遭受的損失進行賠償。
三、買賣房屋違約怎么處理
買賣房屋違約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先協商違約責任的承擔,協商不成的守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違約責任的具體承擔方式,要看購房合同中有無約定:
1、如果購房合同約定了違約金數額的,守約方可以按照購房合同的約定,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2、如果購房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守約方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損失,要求違約方承擔支付違約金的義務。除了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可以主張要求繼續履行購房合同或者解除購房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守約方主張的是定金罰則的,則不能再主張要求支付違約金,二者只能擇一選擇。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因一方當事人根本違約致使另一方訂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房屋差價損失、轉售利益損失等可得利益損失的,應酌情予以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在認定和計算可得利益損失時,應從守約方主張的可得利益賠償總額中扣除守約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當擴大的損失、守約方亦有過失所造成的損失、守約方因此獲得的利益以及守約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綜合考慮守約方的履約情況等因素予以確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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