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務人信用的風險
關于債務人的身份問題,有兩點值得注意:
1、債權人應當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并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
2、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業從事包括付款在內的民事行為的。如果債權人不對債務人的身份加以明確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
(二)借款用途的風險
在民間借貸中要注意惡意借貸的問題,也就是借款人籌集資金所指向的對象為非法用途的借貸關系。對于這種借貸關系,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從事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該行為因為違反了國家法律,也被確認為無效。
(三)損失利息的風險
利息風險包括沒有約定利息、約定的利息超過有關規定、約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規定等、約定利息要合法。借貸關系的成立,出借人的初衷是為了賺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利率的約定也是受到國家相關法律的調整。
(四)擔保風險與防范
如果擔保主體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政府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職能部門或者法人的分支機構,那么這些擔保主體就可能不具備合法的資格。
向擔保人主張權利注意擔保期間,不論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保證期間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約定不明的為兩年。
民間借貸風險風險防范怎么做
預防民間借貸風險,可以采取下列幾種方式:
1、借款用途要正當,借貸關系要合法。
2、訂立書面協議,注意妥善保存。
3、提前還款要說清,支付利息要約定,利率高低要有度。
4、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扣除。
民間借貸中存在的風險有哪些?
民間借貸存在的風險包括:
(一)債務人信用的風險。
(二)借款用途的風險。
(三)損失利息的風險。
(四)擔保風險與防范。
應該如何維護民間借貸中債權人的權益?
1.審查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及還款能力。
2.出具規范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用詞準確。
3.留存交付憑證。出借人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
4.約定利息時按國家規定的合法利息執行。
控制民間借貸風險的辦法
1、要考慮借款人的信譽和償還能力。
2、不能收取高額利息。
3、要看借款用途是否合法。
4、謹防非法集資。
6、注意訴訟時效。
7、追討欠款要依法。
民間借貸需要承擔哪些風險
要承擔下列風險:
1.借款人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進行民間借貸,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仍然提供借款的,民間借貸合同無效,涉嫌犯罪的還可能受到刑事制裁。
2.違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民間借貸合同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3.受欺詐、脅迫簽訂的民間借款合同可依法撤銷。受欺詐、脅迫一方應及時行使撤銷權,超過法定期限未行使的,撤銷權消滅,受脅迫、欺詐一方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該內容由 王昊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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