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出滬提示
除返鄉探親、必要公務等以外,非必要不離滬、非必要不出境,鼓勵在滬過春節,盡量減少人員流動。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
二、來滬隔離
1、所有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地級市(區)的來滬返滬人員,應在抵滬后盡快且12小時之內向所在居村委和單位(或所住賓館)報告。根據其出發地和途經地疫情風險等級實施分類管理。
2、對所有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縣(區、市)或當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閉管理地區的來滬返滬人員,一律實施14天集中隔離健康觀察,實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3、對所有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中風險地區及其所在縣(區、市)的來滬返滬人員,一律實施14天嚴格的社區健康管理,實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4、對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低風險地區的來滬返滬人員,可持綠色健康碼有序流動。
法律依據:
《上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 一、請廣大市民積極配合政府部門開展的各項防控措施,近期盡量減少外出活動,注意個人衛生和防護,加強信息登記和健康管理,如實提供有關信息。一旦出現發熱、咳嗽、氣促等癥狀,應立即到就近的發熱門診就診,并及時向單位或社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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