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看守所可以送現金?,F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
同時可以將錢交給看守所值班室的民警,告訴他看守所里面人的名字,錢就會出現在其的名下。之后便可以使用支配。
但這些要經過嚴格的相關程序,在看守人員及獄警的監督下進行?!犊词厮鶙l例》第四十九條
看守所對人犯帶入所內以及后來寄送的財物,需要代為保管的,應當當面點清,詳細登記。填寫《財物保管登記表》時,應當把財物的名稱、數量、質量、規格、特征和牌號寫清楚,并由人犯簽名捺印。登記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執,一份連同財物一起保存。
人犯在羈押期間確實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財物的,應當經過看守所所長批準。人犯領取財物時,應當出具字據。
第五十條
對人犯的財物要指定專人妥為保管,存放專用庫房。除不可抗力外,代管的財物如有損壞、丟失,應當照價賠償。不易保存的物品,應當交由人犯家屬領回或者由辦案機關酌情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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