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則依照登記,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關于具體的分割方案,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2、對于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無論是否加名字均可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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