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借款合同的成立可以不需要公正。借貸合同一種為商業借貸合同,一種是民間借貸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合同)。借貸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民間借貸另有約定的除外。所以商業借貸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時生效。民間借貸合同屬于非諾成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兩類借貸合同的法律效力與公正沒有必然關系,公正只是為借貸關系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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