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借款的時候沒有簽訂欠條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協商補寫,其中要寫明借款人與出借人的法定全名,要寫明借款的具體數額,還款的期限,還款的方式以及借款的利率,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等內容?!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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