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看守所存完錢,對方是知道的。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后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于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后予以退回?!吨腥A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三十條
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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