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词厮鶠橄右扇私€人賬戶存儲錢款,賬戶內存款屬于嫌疑人個人財產,嫌疑人被釋悔哪放從看守所離開時,看守所有義務退還現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三十七條 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圓搜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橘前歷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后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于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后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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