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亡賠償金計算公式
城鎮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
1、年齡X≤60歲22368元/年×20年=447360元
2、年齡60歲≤X≤75歲22368元/年×(80-X)年=★元
3、年齡X≥75歲22368元/年×5年=111840元
農村居民:按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
1、年齡X≤60歲:7895元/年×20年=157900元
2、年齡60歲≤X≤75歲7895元/年×(80-X)=★元
3、年齡X≥75歲7895元/年×5年=39475元
二、喪葬費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新標準尚未發布,老標準為:37924元/年÷2=18962元
三、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傷殘等級賠償系數注: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3.6等級劃分:本標準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成都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10級(10%),每級相差10%。
城鎮標準:十級:44736元,九級:89472元,八級:134208元,七級:178944元,六級:223680元,五級:
268416、四級:313152元,三級:
357888、二級:
402624、一級:447360元。
農村標準:十級:15790元,九級:31580元,八級:47370元,七級:63160元,六級:78950元,五級:94740元,四級:110530元,三級:126320元,二級:142110元,一級:15790元。
四、誤工費
[國家賠償的標準]月工資=32784元/年÷12月=2732元/月日工資=2732元/月÷21.75日=125.6元/日(勞社部發【2008】3號)無收入證明,參照同行業或相近行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五、護理費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颈镜厮痉▽嵺`操作標準80元/天】
六、交通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七、住院伙食補助費
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端拇ㄊ⌒姓聵I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川財行[2007]227號】2007.9.6)第13條確定: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為50元/日【本地司法實踐操作標準為30元/天】
八、營養費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九、被撫養人生活費
1.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以下數據僅指受害人為唯一撫養人的賠償指數)
A年齡X≤18歲:15050元/年×(18-X)年=★元
B年齡60歲≤X≤75歲15050元/年×(80-X)年=★元
C年齡X≥75歲15050元/年×5年=75250元
2.農村按農村標準依此計算。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七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八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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